我院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相关项目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办法、组织和监督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二、评选对象
评选和表彰的对象为2021-2022学年在体育学院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
三、评选标准
1.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生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70%以上。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学生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70%以上。
3.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网上“青年大学习”的集体优先考虑;先进集体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70%以上。
四、评选说明
1.符合评选标准的个人或集体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进行申报;
2.学校名额:本年度我院可推荐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集体1个名额;
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其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公共服务进行综合评定。
五、时间节点
时间 |
内容 |
10月19日-10月24日 |
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
10月25日-10月31日 |
基层团组织民主推荐 |
11月1日-11月5日 |
递交评审材料:申请人根据评选方案和细则提交相关材料;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 |
11月6日-11月15日 |
评选材料审核,申请人陈述与答辩,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各类奖项候选人,在本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
11月15日 |
学院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至校团委 |
体育学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