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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1/12/27  汤秋霞   浏览次数:

为表彰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的2022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根据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要求,体育学院依据《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制定评选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系列荣誉称号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备注:每位毕业生只能申报其中1项)。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范围:体育学院于2022年12月31日(含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并按期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名额: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评选;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8%评选。

三、评选条件

要求申请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评选条件的毕业研究生进行个人申报,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2022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注意不要修改申请表格式;

(2)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如实撰写,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导师推荐意见表》(由导师如实填写并签字);

(4)《社区意见表》(由社区管理员如实填写并签字);

(5)《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

(6)《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成绩单)。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照指定日期上报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备注:《导师推荐意见表》《社区意见表》《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无需发送电子版)。

2、党支部民主推选

研究生党支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表现,充分听取导师意见和同学意见,审核《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

3、公开答辩

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会,体育学院评审小组参考导师意见和社区意见,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测评、答辩及申报材料情况等,讨论决定“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体育学院推荐名单。

4、结果公示

学院党总支将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对推荐名单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总支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成员组成

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体育学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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