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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1年聘期考核方案

创建时间:  2021/06/10  汤秋霞   浏览次数:

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是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上海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通知》,体育学院特制订聘期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聘期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相结合。

2.聘期考核将对照教职工岗位类别和岗位职责,对考核对象实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社会服务工作等等,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3.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过程

1.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聘期到期者和签订长期合同者。本年度共有78名教职工。

2.考核方式:由体育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核对象聘期内(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标准

1.优秀

(1)思想政治表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主动关心学校和学院的发展;积极为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建设贡献力量;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在教书育人方面群众反映好。

(2)业务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聘用合同任务,聘期内在同类人员中综合业绩突出,无任何教学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3)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4)同时满足以上三个点的,根据以下办法推选优秀:

--专业教师:聘期内(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者,“综合排名”靠前者优先,直至满额。

--学院行政管理岗、工技岗、实验岗和辅导员岗:根据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推荐,根据全体人员投票结果决定:得票排名第一的直接作为考核“优秀”;得票第二的作为“优秀”候选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能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制度,熟悉业务,能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愿意为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工作作出贡献,能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关心爱护学生。

(2)业务工作情况: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所聘岗位上较好地完成了合同任务。

(3)年度考核情况:聘期内年度考核无不合格,且基本合格等第不超过一次。

3.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思想和政治素质一般,不关心学校、学院工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本职工作投入不够。

(2)业务工作情况:部分完成聘用合同任务,未完全达到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或虽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质量不高;或者工作中有重大实务,给学院、学校带来较大损失的。

(3)年度考核情况: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两次基本合格。

(4)学院、学校讨论后认为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情况。

4.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思想和政治素质一般,不关心学校、学院工作,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本职工作投入不够。

(2)业务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差,未能完成聘用合同任务,聘期工作量明显低于同级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

(3)年度考核情况:聘期内年度考核有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无故不参加聘期考核。

(4)学院、学校讨论后认为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四、如出现以上考核标准不能解释的情况,由体育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五、本方案由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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