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全面掌握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勇于承担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一位研究生毕业成才。鉴于此,为引导和规范我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带教行为,科学评价每一位导师的带教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点及分值占比
(一)重视研究生思想品德教育。能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影响学生,并善于做政治思想工作。(满分10分)
(二)完成研究生全过程专业培养工作(包括培养计划制订、专业课程选择、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研究、学位论文撰写、教学实践、创新创业等),指导当届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满分50分)
(三)带领研究生积极开展日常学术活动。每届研究生开展学术组会、学术沙龙、学术调研或参加学术会议报告等活动不少于15次。(满分10分)
(四)承担研究生专业课程(理论课程或专项实践课程)。(满分5分)
(五)带队指导研究生运动专项训练并参加运动竞赛,或实际指导研究生专项教学实践。(5分)
(六)指导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能积极指导每届研究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级别的创新创业大赛,并有所获。(满分5分)
(七)关心研究生心理健康。密切关注且随时掌握研究生心理和行为动态,并能作及时疏导。(满分5分)
(八)关心研究生的社会就业。能为研究生的职业规划出谋划策,并能帮助毕业研究生成功就业。(满分5分)
(九)积极承担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积极承担招生命题、阅卷、复试、开题、答辩、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满分5分)
二、评价等级及分值标准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分值标准 | 100-90 | 89-75 | 74-60 | 59-0 |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