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钱伟长校长的“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健康第一、终身受益”的体育教育理念。“我们培养的学生,首先应该是一个全面的人,是一个爱国者,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一个有文化艺术修养的人、道德品质高尚、心灵美好的人;其次才是一个拥有学科专业知识的人,一个未来的工程师、专门家。”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因此,在进行成绩排名时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社区表现以及所获奖项等综合因素,以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踏实工作,积极参加院校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毕业生成绩综合排名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21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于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评定细则
1、综合成绩排名
本学院按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工作 4:6 的比例进行排名,根据学员自身情况制定具体评定方案与工作细则。
2、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以排名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成绩为准
3、科研成果(课题项目所发表的论文成果与课题分别计分,最高可累加至100分)
(一)学术论文
1.以《体育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评比指标和计分表》为计算标准,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导师和学院科研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均以正刊纸质发表为准)。
2.研究生为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按计分标准直接计分。
3.学术论文由二人及二人以上合作承担和完成,只有第一作者按照计分标准计分。
4.学术论文作者为本院研究生,按以下方式计分。
(1)学生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导师不参与计分,按除去导师后排名给予相应的科研得分。
(2)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一通讯作者,按实际合作人数给予相应的科研得分。
5.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学术会议或刊物收录或被全文转载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积计分。
6.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须以上海大学为署名单位。
7.相同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的申报工作中不得重复使用。
8.学术论文期刊类别认定(注:同一内容的学术论文在期刊上发表,则取最高分予以计分,不重复计分。)
(1)重点核心期刊: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期刊《体育科学》和《中国运动医学杂志》为重点核心期刊;其他学科一级学会主办期刊或类别排序为第一的,并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一级学会期刊)、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为重点核心期刊(一级学会期刊)。
(2)一般核心期刊A类与B类: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CD)及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收录期刊为一般核心期刊A类;其它核心期刊为B类。
(3)一般学术期刊:正式公开出版、有统一刊号的期刊为一般学术期刊。
(二)会议论文
1.会议论文按照专题交流、墙报交流、书面交流分别计分。
2.同一篇会议论文被不同会议收录的,以最高级别会议计分,不累积计分。
3.会议论文成果奖励类别认定
(1)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TP)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性文字成果,EI会议论文。上述论文以教育部每年统计源为准。
(2)奥科会、亚科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及其他国际体育学术会议论文(专题交流、墙报交流、书面交流)。
(3)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体育科学交流论文(专题交流、墙报交流、书面交流)。
(4)全国二级以上学会主办的交流论文、全国一级专业协会举办的交流论文。
(三)课题立项与参与成果奖励
1.研究生单独承担项目或完成成果的,直接按计分标准计分。
科研项目和成果由二人合作承担和完成,第一、第二负责人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60%、40%计分。
科研项目和成果由三人合作承担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负责人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50%、30%、20%计分。
科研项目和成果由四人或四人以上合作承担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负责人分别按照计分标准的50%、25%、15%计分。其他参与人员按照计分标准的10%计分。
2.研究生为参与人的导师或老师的课题立项,不予计分。
3.获得成果奖励者需提交有自己署名的纸质立项书或结项证书,按照课题类别给予相应分数。立项与结项各占计分标准的50%。
4.课题立项与参与成果奖励类别认定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省部级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一般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上海市哲学社科项目、市级政府决策咨询项目等)。
(3)厅局级项目:(市级政府决策咨询项目、市科委项目、市社科项目、市教育科学项目、总局运动管理中心项目、市体育局等)。
(4)横向课题项目:(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的项目)。
(四)学术专著类别认定
1.出版或参与著作编写者,按照评定标准表进行计分。著作编写者以著作中出现的姓名为准,对于已认定的学术专著类别,计分方式不采用按字数计算,更改为直接按分数计分,详见评比指标和计分表。
2.正常期号以内的特刊、专集,任何以书号出版的连续出版物、论文集、科普著作、编译著作等,均纳入本细则奖励范围。
3.因出版、发行等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获得上述学术专著者,纳入下一年度评定。
4.学术专著类别认定
(1)外文学术著作
(2)国家级出版社(含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含省部级优秀教材)
(3)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
(4)中文编(译)著(含出版教材)
(5)中文工具类书(辞海、词典)
(6)中文科普类著作
4、排名等级提升
有下列情况的,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进行相应等级提升:
(1)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以及获得市级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2个等级;获得校级奖学金及获得校级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提升1个等级;
(2)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竞赛获得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2个等级;在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提升1个等级;
(3)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在研究生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优异成果者,根据具体成果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 1-2个等级;
(4)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在其中做出较大贡献的毕业生,经导师或课题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1个等级。原则上,一个项目每年只能给一位毕业生提供此类证明。
三、评定办法
1、本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价标准,并以此进行初步排名。按专业划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各占 25%。
2、本学院在初步排名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等材料,依据上述等级排名提升办法,做相应的等级提升。
四、几点说明
1、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具体
办理,在排名过程中要本着严格、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各学院分管研究
生的副院长和副书记负责把关。各学院的学生排名一经排定,不得变更。
2、排名等级只能提升一次,不能累加。
3、《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4、可以提升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等级的奖项包括:
(1)市级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大学生年度人物、五四青年奖章等。
(2)校级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百优团员、社区学生标兵、社区优秀学生、精神文明五十佳、十佳杰出青年(包括提名)、研究生精神文明标兵等。
(3)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及经学校认可的其他奖学金。
(4)研究生创新创业包括:
<1>创业实践项目:所主持项目取得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 MPAcc学生案例大赛、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 类研究生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研究生创新创业类竞赛;
<3>自主创业:在校期间作为企业创始人或团队主要合伙人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需提供相应证明认定。
5、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主要指:国家 863 项目、973 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哲社项目、上海市曙光项目、启明星计划、市科委及市教委的重点项目(由科研秘书协助核实)。
五、评定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六、评定程序
研究生本人向体育学院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学院毕业生综合成绩评定细则,确定排名顺序,并在体育学院网页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至体育学院研究生毕业生综合成绩评定委员会表达意见,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成绩排名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7月5日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分 |
备注 |
立项 课题 |
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部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
10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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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重点规划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 |
7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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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项目、市科委重点项目、市社科重点项目、市教育科学重点项目、奥运攻关科研项目 |
50/项 |
|
省部级一般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一般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市科委项目、市社科项目、市教育科学项目、曙光项目、浦江项目、启明星项目、晨光项目 |
30/项 |
|
厅局级:总局运动管理中心项目、市教委项目、市体育局项目 |
20/项 |
|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进校财务处) |
10/万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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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项目A类 |
15/项 |
|
学院科研项目B类 |
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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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论文 |
SCI(SCIE)、SSCI、EI、A&HCI收录的论文 |
10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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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报纸学术版理论文章 |
75/篇 |
|
重点核心期刊论文(体育科学、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
7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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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核心期刊论文A类 |
5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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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核心期刊论文B类 |
4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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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秀硕士论文 |
5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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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期刊学术论文 |
5/篇 |
发表3篇以上 不再累加计分 |
会议 论文 |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论文 |
20/篇 |
|
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摘要 |
2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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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科会、亚科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交流论文 |
专题交流 |
20/篇 |
|
墙报交流 |
15/篇 |
|
书面交流 |
10/篇 |
|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体育科学交流论文 |
专题交流 |
15/篇 |
|
墙报交流 |
10/篇 |
|
书面交流 |
5/篇 |
|
全国二级以上学会主办的交流论文 |
10/篇 |
|
全国一级专业协会主办的交流论文 |
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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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每学期限1次/人) |
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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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专著 |
外文学术著作 |
60/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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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出版社(含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含省部级优秀教材) |
40/万字 |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学术著作 |
30/万字 |
|
中文编(译)著(含出版教材) |
20/万字 |
|
中文工具类书(辞海、词典) |
20/万字 |
|
中文科普类著作 |
20/万字 |
|
课程 成绩 |
课程成绩/读书报告 |
实际分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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