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0-2021学年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 评选细则

创建时间:  2021/11/03  汤秋霞   浏览次数:

我院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相关项目负责人和导师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办法、组织和监督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二、评选对象

评选和表彰的对象为2020-2021学年在体育学院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

三、评选标准

1.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积极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应获得当年度奖学金;积极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网上“青年大学习”的集体优先考虑。

四、评选说明

1.符合评选标准的个人或集体通过基层班团组织推荐或自荐进行申报;

2.学校名额:本年度我院可推荐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集体由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体育学院、医学院和上海研究院四个学院共有1个名额;

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其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公共服务进行综合评定。

五、时间节点

时间

内容

10月27日-11月03日

学院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11月04日-11月11日

递交评审材料:申请人根据评选方案和细则提交相关材料;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

11月12日-11月14日

评选材料审核

11月15日-11月14日

申请人陈述与答辩,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各类奖项候选人

11月15日-11月18日

公示

11月19日

学院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至校团委


  体育学院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2: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3:上海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汇总表

附件1: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优秀学生 (请在申报类别前打勾)

()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简历





奖惩纪录



主要事迹





(可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2:

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学院 系(专业) 班

集体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同学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可附页)
















院(系)团委意见



签名:

公章


院(系)党委意见



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签名:

公章














附件3:

上海大学2020-2021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

评选汇总表

学院(盖章):

获奖类型

姓 名

学 号

排 序

(由高到低)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校先进集体










公示情况


:所报各类奖项请按优先顺序做好排序;“公示情况”一栏需要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名确认。


上一条:体育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下一条:体育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