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系列荣誉称号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参评对象为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预期当年12月31日(含) 前完成答辩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市级名额:1;校级名额:2。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毕业论文“双盲”评审和答辩按期通过,并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所有课程考核及格(60分及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学位课成绩75 分以下不超过一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的,优先推荐。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荣誉称号或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条件的基础上, 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大赛,并取得国家级或市级比赛奖项;
2、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市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各级校级及以上荣誉;
3、就业方向为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重点项目、西部地区、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的,或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或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四、评选的组织和程序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学院负责推荐候选人,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学校批准。
具体步骤: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海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评选条件的毕业研究生进行系统个人申报,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本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注意不要修改申请表格式;
2、《导师推荐意见表》(由导师如实填写并签字);
3、《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成绩单);
4、《社区意见表》(由社区管理员如实填写并签字);
5、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如实撰写)。
(二)公开答辩
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会,体育学院评审小组参考导师意见和社区意见, 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测评、答辩及申报材料情况等,讨论决定“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体育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结果公示
推荐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四)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它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有如下情况之一,由学院(中心)报研工部,
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不能在当年正常毕业或无法获得学位者。
六、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由上海大学颁发,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七、本办法由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24 年 1 月